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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胜风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2

泰胜风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召集,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
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全体独立
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福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海泰胜风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表述、发行人财务数据、发行对象的工商登记及财务信息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事项,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柳志成先生、黄京
明先生、张锦楠先生、夏权光先生、张福林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因需要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有关“存量股份过户”情况的相关表述,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事项,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柳志成先生、黄京
明先生、张锦楠先生、夏权光先生、张福林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因需要更新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数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事项,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柳志成先生、黄京
明先生、张锦楠先生、夏权光先生、张福林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涉及的相关报告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与广州凯得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股份认购协议的认股价款支付与股票交割、生效条件进行修订。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州凯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本事项,并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柳志成先生、黄京
明先生、张锦楠先生、夏权光先生、张福林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凯得投控将持有公司约 23.08%的股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凯得投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由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假设时间进行调整,因此相应修改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内容。相关主体承诺不变。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柳志成先生、黄京
明先生、张锦楠先生、夏权光先生、张福林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014)。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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