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29 深市 泰胜风能


首页 公告 泰胜风能: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泰胜风能: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7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9-073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胜风能”)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对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延期 12 个月,延期后存续期至 2021 年 1 月 17 日;除上
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它内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资产重组”)的
预案及相关议案;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包括《关于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6 月 6 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11 月 4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窦建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64 号),公司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0 股新股募集
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4.95 元/股。该股份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完成发行上市,
锁定期为 36 个月,存续期为 48 个月。上述股份发行上市后至今,公司未送红股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 年 1 月 18 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
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任一持有人持有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未出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届满。根据《上海泰胜风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目前证券市场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状况,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决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延期,延期期限为 12 个月,延期后存续期至 2021 年 1 月 17 日;除上述内容外,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其它内容不变。如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根据《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 审议程序

    (一)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2019 年 9 月 27 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延期 12 个月,
延期后存续期至 2021 年 1 月 17 日;除上述内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它内容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延期 12 个月,延期后
存续期至 2021 年 1 月 17 日;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它内容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

    四、 备查文件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