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2—028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收到
神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华”)项目建设部寄到的《中标确认函》。
详细情况请见 2012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项目中标
公告》。
一、中标事项进展情况
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标确认函》中涉及的“国华东台二期”项
目的正式合同,合同由国华下属的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下称:国华江
苏)与公司签订。
二、重要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至2012年8月20日。
3、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说明
当事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国华下属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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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乔中亚
住所:东台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
注册资本:48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
生产运营及相关业务咨询、培训(非学历)、技术服务及工程配套服务。(以上
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国 华 与 本 公 司 近 三 年 购 销 金 额 : 2009 年 19,019.64 万 元 ; 2010 年
16,219.77 万元;2011 年21,571.76 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采购方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国华及国华江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国华东台二期扩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备采购供货合同
2、采购方: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3、合同金额:人民币4448万元
4、生效时间:2012年5月11日
5、履约期限:基础环交付截止2012年8月1日;塔架交付截止2012年8月20
日(如有调整,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
6、合同标的范围:本合同包括上海电气SE99-2000类型风机的风力发电机
组塔架、塔架底座及塔架附件的采购加工、运输、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包括
提供按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图纸、技术资料及其他等,无论是暂时
的还是永久的,上述物品构成一个整体。
7、款项结算:合同生效日期起20天内,相关材料无误,支付10%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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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架制造材料采购证明文件提供后,支付30%;塔架运到安装现场经验收合格,
支付35%;设备安装,与整套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240小时后,相关材料齐备,
支付15%;质保期满且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相关材料齐全,支付10%。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金额为4448万元,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12年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
2、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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