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3.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8,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3,241,781.15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4,758,218.8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18 号)。
(二)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5,391,942.92 元(含部
分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 1,887,992.77 元,手续费支出累计
585.17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404,495,464.68 元(其
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 254,495,464.68 元;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38,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3,241,781.15
募集资金净额 724,758,218.85
加: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273,584.92
减:2023 年度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支出(不含本次发行费用) 300,981,718.85
加:2023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663,313.63
减:2023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25,713,398.55
加:2024 年半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224,679.14
减:2024 年半年度银行手续费及工本费支出 585.17
减:2024 年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2,442,027.8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04,495,464.6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10 月就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 2023 年 10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挚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挚富”)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泰兴挚富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 2024
年 1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注: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名义签署。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苏州锦富技术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206610100103896868 53,739,268.06
份有限公司 分行
苏州锦富技术股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3050020010120100477040 64,023,262.76
份有限公司 分行
苏州锦富技术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325605000013001206856 49,143,689.96
份有限公司 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泰兴挚富新材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5550180800677996 27,589,243.90
科技有限公司 泰州分行
合计 194,495,464.68
注:上表中期末余额包括活期存款、大额存单、7 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存款。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称 开户机构 资金账号 期末余额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 320400080111 50,000,000.00
苏分公司证券营业部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0200012407 10,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0
他用途。其中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账户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末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400 万元。
3、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为 15,000 万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
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800.00 本报告期投入募 2,2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