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0年07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7”文“关于核准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7,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4,62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2,875.00万元,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于2010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87.45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87.55万元,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已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0)086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82,287.55
减:201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8,141.53
减:2010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0.14
加:2010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205.91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74,351.79
减:2011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10,035.70
减:2011 年度超募资金投资支出 6,488.04
减:2011 年度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5,000.00
减:2011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2.96
加:2011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805.45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43,630.54
减:2012 年募投项目支出 5,704.44
减:2012 年超募资金支出 350.11
项目 金额
减:2012 年超募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5,000.00
减:2012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1.14
加:2012 年专户利息收入 1,678.45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34,253.30
减:2013 年募投项目支出 2,785.16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861.91
减:2013 年超募资金支出 -3,204.61
减:2013 年超募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5,000.00
减:2013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0.29
加:2013 年专户利息收入 518.01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8,328.56
减:2014 年募投项目支出 371.82
减:2014 年超募资金支出 -1,431.23
减:2014 年超募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0,000.00
减:2014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0.44
加:2014 年专户利息收入 396.40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9,783.93
减:2015 年募投项目支出 -
减:2015 年超募资金支出 11,070.89
减:2015 年超募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198.25
减:2015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0.22
加:2015 年专户利息收入 132.7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43.78
减:2016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0.07
加:2016 年专户利息收入 0.09
减:2016 年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支出[注 1] 43.34
减:2016 年募投补充流动资金支出[注 2] 0.46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专户余额 0.00
[注1] 2016年度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53,164.9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已列入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58,976.7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43,801.75万元(已列入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高于超募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也列入使用计划)。
(1)2013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分别永久补充
项目的流动资金,会计师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出具鉴证报告,并由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的使
用出具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7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之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内容:《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2)2016年9月30日,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同时将相关账户中所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
43.34万元全部转入公司的其他非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
完毕)。
[注2] 2016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 2015年6月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17,473.2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完毕)。该议案并经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6年9月30日,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同时将相关账户中所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
0.46万元全部转入公司的其他非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期末已使用完
毕)。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3.78万元,加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0.09万元,扣除募集资金专户金融机构手续费0.07万元,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同时将相关账户中所节余的资金43.8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的其他非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00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列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