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18-046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⑵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2日-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4月 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22日15:00至2018年4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管理总部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鹏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
⑴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4,251,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515%;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⑵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4,220,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477%。
⑶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所审议事项之内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奥英光电向银行借款及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赫欧向银行借款及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0%;反对
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925%;反对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公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