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7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89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
量为26.4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0,881.8万股的0.06%。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767元/股,于2014年7月
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经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同意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46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6.03元/股,授予日为2012年7月18日,上市日期为2012年8月16 日
(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11年度及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调整为892万股,回购价格的调整参见本公告之“二”之“定价依据”) 。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定价依据、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
意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决议》,同意对陈鑫、肖春、袁媛、黎永昌、刘海燕、陈文晋、肖家煌及王
明军等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共计22.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
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决议》,同意对周剑、孙环宇等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共计4.2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将已公告但尚未办理注销手续的陈鑫、肖春、袁媛、
黎永昌、刘海燕、陈文晋、肖家煌及王明军等8人所持的共计22.2万股限制性股
票一并办理注销手续。
2、定价依据
根据《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三章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关于同意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
议》,公司向激励对象每10股派1.95637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及根据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关于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向激
励对象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2012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0,446万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激励对象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
综上所述,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767元/股。
3、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0,881.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6.4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4年7月28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0,000 1.28% -264,000 4,986,000 1.2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250,000 1.28% -264,000 4,986,000 1.2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5,250,000 1.28% -264,000 4,986,000 1.2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568,000 98.72% 403,568,000 98.78%
1、人民币普通股 403,568,000 98.72% 403,568,000 98.7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08,818,000 100% -264,000 408,554,000 100%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