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3-007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公 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7,708,745.05 元(无需再提法定公积金),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358,490,841.47 元,
减去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 145,415,862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400,783,724.52 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增长现状和投资者的利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323,146,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29,258,544.00 元(含税),不送转股。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
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和投资者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
1、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连年实施大比例现金分红是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