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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银河磁体: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2-021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华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毛荣华先生、唐建英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1) 提名毛荣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 提名唐建英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毛荣华,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境外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机制工艺及设备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03年至今就职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销售员、销售课长,现任公司销售部部长,2021年7月22日起任公司监事

    毛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中所规定的情形。

  唐建英,女,汉族,1971 年 4 月出生,1991 年毕业于四川省泸州市财经校会
计专业,中专学历,后于广州中山大学财会专业函授班学习,中级会计师,现就职于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从 2001 年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唐建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中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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