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2-02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10:00在公司2号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了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志强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结果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如下:
提名戴炎先生、唐步云先生、吴志坚先生、张燕女士、何金洲先生、朱魁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1)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戴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唐步云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3)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吴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4)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张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5)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何金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6)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朱魁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结果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如下:
提名王仁平先生、傅江先生、罗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
(1)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王仁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傅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3)全体参会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提名罗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后,由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炎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材料学本科专业,1991年取得材料工程硕士学位。从1993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管理工作,曾获成都市劳动模范、四川省劳动模范、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从2007年6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戴炎先生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615,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唐步云先生:195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75年毕业于四川省商业学校,1982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学学士,本科学历。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从2007年6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唐步云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672,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其与董事候选人张燕女士(详见张燕女士简历)为夫妻关系。唐步云先生与除张燕女士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吴志坚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6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
材料学专业,本科学历。从1993 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批量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曾获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
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从 2007 年 6 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志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22,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张燕女士:195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75年毕业于四川省商业学校,1985年毕业于四川省电大,本科学历。历任四川省食品工业经贸公司经理、成都成华交通物资公司经理,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张燕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唐步云为夫妻关系;张燕女士持有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份,即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00,889股,同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57,318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958,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
张燕女士与除唐步云先生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5)何金洲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材料学专业,1991年获得四川大学材料学硕士学位。从1993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批量生产工艺、设备的研究、开发工作,曾获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何金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1,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6)朱魁文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91年四川大学计算机系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