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2-01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其2021年度报告审计总费用36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6人。
四川华信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9,3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9,360.55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317.81万元)
2021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3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10,336.31万元,四川华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兰
张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5年,自1995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务类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项目负责经理:唐方模
唐方模,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自1998年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证券业务类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现场责任人:苟警
苟警,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7年,自2008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期货类审计业务;近三年来参与审计并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参与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公司的审计报告等。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武兴田
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
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苟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兴田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兰、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2019年12月,四川华信收到四川监管局【2019】4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项目合伙人张兰,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2020年9月,四川华信收到四川监管局【2020】45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项目合伙人张兰,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2019年3月,四川华信收到四川证监局【2019】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张兰 2019年12月23日 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因博瑞传播2018年报审计项目,被
1 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张兰 2020年9月18日 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因ST升达2018年报审计项目,被出
2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因泸天化2016及2017年年报审计项
3 唐方模 2019年3月20日 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目,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
3、独立性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华信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