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12-018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与夹江县园通稀土永磁厂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
性约定。
2、意向书作为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正式协议尚需经公司实地考察、
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并视合同标的金额情况,按照公司
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3、意向书的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均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二、合作概述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 5 月 15 日与
个人独资公司夹江县园通稀土永磁厂就合作投资“钕铁硼微晶磁粉建设生产项
目”事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现就本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与公司的关系
夹江县园通稀土永磁厂为公司2011年度第二大供应商,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
交易。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夹江县园通稀土永磁厂
合作方投资人:李平
合作方住所:夹江县甘霖镇大石村11社
经营范围及方式:磁粉制造、销售;磁件、磁钢、稀土永磁材料销售等
(三)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双方有意进行合作,共同投资钕铁硼微晶磁粉建设生产项目,
以期扩大磁粉生产产能,满足公司对国内磁粉的需要。
2、合作内容:公司以现金作为投资设立一子公司,夹江县园通稀土永磁厂
方以其生产经营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或夹江县园通稀土永磁厂将该等资产剥
离给其出资人以其出资人为投资主体)作为投资对该子公司增资或由该子公司收
购,具体投资方式根据公司对夹江县园通稀土永磁厂的调查结果以及乙方资产价
值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3、合作有效期:除非经双方一致同意调整,本意向书的有效期为 3 个月,
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算;有效期届满时,如本意向书所述合作事宜未达成正式
的投资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有效期。
三、公司合作项目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投资该合作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本次合作成功,将会扩大合作方的磁粉生产产能,满足公司国内市场扩
大对磁粉需求增加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由于没有正式签订合同,且尚未确定投资总额等事项,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收益无法准确判断。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合作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公司尚未完成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项目
最终涉及金额尚未确定,因而还无法具体判断该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程
度。公司将针对双方合作内容进一步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并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