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点在上海市松江
区茸悦路 208 弄富悦大酒店三楼 10 号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为提高公司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4,418,2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93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4,406,6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92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8%。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2023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4,408,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299%;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7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