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44 人,注册会
计师数量 3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293 人。
2020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849.15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993.27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738.41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 家
2020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717.23 万元
2020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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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监督管理措施:9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项目组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明 2009 年 2005 年 2009 年 2021 年 9 家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瑾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21 年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 孙立倩 2000 年 1997 年 2000 年 2018 年 13 家
核人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瑾、拟定的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立倩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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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为 50 万元。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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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1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