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3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股份”、“公司”)于2014年
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8月22日为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锐奇股份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锐奇股份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
的其他人员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权益分派后获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董事
应小勇 23.4 46.8 11.175% 0.154%
副总经理
董事
马国刚 35.5 71.0 16.953% 0.234%
品管部副经理
董事
吴霞钦 5.0 10.0 2.388% 0.033%
财务负责人
朱贤波 董事 8.0 16.0 3.820% 0.053%
副总经理
王震宇 5.0 10.0 2.388% 0.033%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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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2.5 265.0 63.276% 0.874%
(共计42人)
合计 209.4 418.8 100% 1.382%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最长不超过5年。
(1)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
锁定期,分别为1年、2年、3年和4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在锁定期内,激励对
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计算,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满12个月
后的48个月内分4次解锁,以是否达到本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
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和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
第一个解锁期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
第二个解锁期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
第三个解锁期 2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60
第四个解锁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418.8万股锐奇股
份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锐奇股份股本总额30,312万股的1.382%。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8元/
股。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锐奇股份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9.21元/股的50%确定,为每股
4.61元/股。鉴于公司实施2013年度“每10股转增10股派0.5元”的权益分派
方案调整为2.28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3年10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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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
2013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
露。同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并就相关事项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
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
2、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