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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5 深市 聆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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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12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六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存在重整投资人退出的风险

  公司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续存在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未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 年 7 月 31 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2024 年 8 月 1 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向公司债权人发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9 月 1 日届满。

  3、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47号),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六安中院鉴于金寨嘉悦系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且聆达股份已于 2024 年7 月 30 日启动预重整,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决定对子公司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
协调审理。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届满。

  4、2024 年 9 月 22 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
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报名
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18 时截止。

  5、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
的通知》,获悉本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共有 4 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临时管理人根据《招募投资人公告》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情况,现确定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现名称: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协调审理案的重整投资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六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存在重整投资人退出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署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公司将按流程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工作,但后续仍存在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未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无法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而导致重整投资人退出的可能。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