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
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5 元。截至 201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82,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720.22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77,779.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 3-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会计师事务所亦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