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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2

聆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王明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王明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林志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明圣、林志煌、刘黎明(独立董事),其中王明圣
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何少平(独立董事)、刘黎明(独立董事)、雷庆,其中何少平(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林善浪(独立董事)、刘黎明(独立董事)、王明圣,其中林善浪(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黎明(独立董事)、何少平(独立董事)、林志煌,其中刘黎明(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本议案经分项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志煌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聘任王明圣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健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聘任唐洪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其中张健群先生为公司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经分项表决,均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1、王明圣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1 年 10 月,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研究生,清华大学 EMBA。2005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山新艺电子有限公
司董事长特别助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安徽新艺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安徽思水源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2022
年 6 月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赛拉弗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金寨莱德电力发展有限公
司总裁;2021 年 12 月至今任金寨县政协常委;2021 年 12 月至今任金寨工商联副主
席;2022 年 5 月至今任金寨新能源行业协会会长。2023 年 4 月至今任金寨嘉悦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明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明圣先生为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成未来)有限合伙人,且持有其 30.30%财产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为华成未来的实际控制人;华成未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光恒昱)99%合伙财产份额,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 58,45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金寨光合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光合)为华成未来的有限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全资控股子公司海波里丝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为金寨光合的普通合伙人,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柏疆红先生全资控股的衡利(重庆)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金寨光合的有限合伙人。除此外,王明圣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林志煌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6年4月,中共党员,福建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11月至2018年6月先后担任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党委书
记、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任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历任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2022年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六安市总商会副会长;2023年4月至今任聆达集团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职务。
  林志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柏疆红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0 年 9 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中衡设计集团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中
衡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金寨嘉悦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聆达股份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CEO);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聆达股份董事。

  柏疆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全资控股的衡利(重庆)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金寨光合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寨光合)有限合伙人,金寨光合为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成未来)的有限合伙人,华成未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光恒昱)99%合伙财产份额,光恒昱持有公司股份 58,45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双先生为华成未来的实际控制人;王明圣先生为华成未来的有限合伙人,且持有其 30.30%财产份额;除此外,柏疆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4、陈耿生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7 年 2 月,厦门大学 EDP。2008 年 1 月
至 2016 年 12 月任新华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新华都购
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3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福建特特水果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福建力之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7 年 6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好易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至
今任泉州市人大代表。

  陈耿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雷庆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4 年 1 月,湖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经
济学专业双学位学士。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深圳中信银行销售顾问;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深圳花旗银行客户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深圳市恒
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北极星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2 月至今任新余磐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雷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高翔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90 年 4 月 2 日,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铜陵农村商业银行客户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远
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铜陵市铜官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融资负责人;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铜陵市瑞狮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奋迅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部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铜陵同风园区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华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任铜陵高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林善浪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5 年 12 月,中共党员,福建师范大学政
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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