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9-028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2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8,7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81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1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8,8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509%;反对股份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91%;弃权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8,8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509%;反对股份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91%;弃权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8,8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509%;反对股份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91%;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00万股为分配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基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若实施,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1、修订前:第六条第一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700万元。修订后:第六条第一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50万元。
2、第十九条增加一款:2019年2月26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6550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8,8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509%;反对股份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91%;弃权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8,8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1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509%;反对股份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491%;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沈丽丽律师、喻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