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7-08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人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购买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拟购买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购买计划主要内容
1、购买目的
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购买公司股票,以此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
2、购买规模
本次购买计划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公司的定向资金信托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
3、购买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购买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4、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计划的资金来源为相应人员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购买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购买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购买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购买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购买人员承诺:在购买期间及购买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购买人员后续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