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10人;
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304.274万份;
3.行权价格:60.76元/份;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期限:自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止。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81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304.2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0.76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汇川JLC4
2.股票期权代码:036514
3.行权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4.行权价格及数量: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76元/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1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4.274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42%。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6.行权期限:自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304.274万份,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304.274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