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10人;
2.本次拟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04.274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143%;
3.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行权期限: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始,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2024年8月13日止,届时另行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 2,322.21 万股,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
予,其中向 84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287.4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1.12 元
/份。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22 年 7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5 日止。公示期内,1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再符合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任何人
对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
《第五届监事会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2年8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65人调整为864人,授予的权益总数由2,322.21万股调整为2,321.31万股,首次授予总数由2,111.10万股调整为2,110.2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8名调整为847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287.40万份调整为1,286.80万份。
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8月12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并向847名激励对象授予1,286.80万份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首次登记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在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前述人员原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4.20万份不予登记,因此,本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847名调整为83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86.80万
份变更为1,272.60万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25%
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25%
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25%
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 25%
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1.12元/份调整为60.76元/份。
6.2023年8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80万份将被注销;118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实际可行权比例为90%,其本期已获授但不能全比例行权的股票期权4.426万份将被注销,将合计注销股票期权42.226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由837人调整为810人,可行权数量304.274万份。
二、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行权期说明
根据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月12日,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于2023年8月13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说明
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
行权条件
号 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符合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 司2022年营业收入
率不低于25%; 23,008,312,443.12元,相
3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比2021年营业收入
低于12%。 17,943,256,595.29元,增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长率为28.23%;公司2022年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 净利润为3,389,133,196.35
长率”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 元,相比于2021年净利润
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918,331,533.60元,净利
润增长率为16.13%。(上述
“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
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据。)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均已
满足行权条件。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公司制定的《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职,均已不具备激励资格,
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考核结果等级 期权37.80万份将被注销;
等级 标准系数 118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绩
A K=1 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
4 B+ 人层面实际可行权比例为
B K=0.9 90%,其本期已获授但不能全
C 比例行权的股票期权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