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进行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8月9日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9.663万股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2.42元/股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3年8月9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141.437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0.76元/份
根据《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应在本激励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授予。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进行授予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9 日,预留授予的权益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向 245
名激励对象以 42.42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69.66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 60.76 元/
份的行权价格授予 141.437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议案,其中关于本次预留授予权益的主要内容如下:
1.预留授予的权益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预留授予/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2.78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1.12元/股;
4.授予数量
预留授予权益211.1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3,851.7176
万股的 0.08%,预留部分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9.09%。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历次变动情况
1.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 2,322.21 万股,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其中预留授予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211.1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3,851.7176 万股的 0.08%。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42.78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61.12 元/份。
2.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2,322.21 万股调整为 2,321.31 万股。
4.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2.78 元/股调整为 42.42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1.12 元/份调整为 60.76 元/份。
二、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三、本次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一)预留权益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3 年 8 月 9 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预留授予人数:245 人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2.42 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0.76 元/份
5.预留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9.663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3,851.7176 万股的 0.03%;拟向激励对象预 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141.437 万份,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3,851.7176 万股的 0.05%。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期权获 合计获授权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计划公
人员类别 股票获授数量 授数量 益数量 授予权益总数 告日股本总
(万股) (万份)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骨 69.663 141.437 211.10 99.9953% 0.0800%
干(共 245 人)
注: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获授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外籍员工。
(二)预留权益的有效期、归属/行权安排
1.预留权益的有效期
预留授予的权益有效期自其预留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权益全部归属 /行权或注销作废/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预留权益的归属/行权安排
预留权益归属/行权期及各期归属/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归属/行权安排 归属/行权时间 归属/行权
比例
第一个归属/行 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 40%
权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行 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 30%
权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行 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 30%
权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到约束,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归属/行权与本计划归属/行权期相同。
(三)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2.42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60.76元。预留权益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
(四)预留权益的归属/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权益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行权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7%。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行权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6%。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行权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4%。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