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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4 深市 汇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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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关于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2

汇川技术:关于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持股计划是公司的中长期激励方案,拟连续推出三年,即在 2021 年至 2023 年每个会计年度内设立持股计划实施条件,依据条件达成情况滚动设立三期各自独立存续的持股计
划。公司长效激励持股计划已由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根据 2021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提取了第一期长效激
励持股计划业绩激励基金 14,728.67 万元。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一期长
效激励持股计划的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2022 年 7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062)。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变更解锁期及解锁比例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
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说明

    公司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
的股份。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 2,404,613 股公司

股票已于 2022 年 8 月 1 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依据《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购买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开立的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25%。截至 2023 年 8
月 1 日,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对应解锁股份数量为601,153 股。

    二、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后续安排

    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持有人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已确定,锁定期届满后,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择机对已解锁股份进行处置。在存续期内,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 30 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第一期长效激励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第一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7 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持股计划开立的证券账户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当期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第一期持股计划全部解锁后,当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当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一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 3 次。

    (二)持股计划的变更

    1、若因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持股计划。

    2、存续期内,每期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

    1、每期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每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后,当期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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