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3 年 6月 12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 42.78 元/股调整为 42.42 元/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简述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 2,322.21 万股,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42.78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61.12 元/份。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一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3 日,激励对象为 9 名,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 122 万股。有效期自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和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25%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25%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25%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25%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7%。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6%。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4%。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等级 标准系数
A K=1
B+
B k=0.9
C K=0
D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预留授予权益(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为 211.1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有效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权益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预留权益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40%
期 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期 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期 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权益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7%。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6%。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4%。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权益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等级 标准系数
A K=1
B+
B k=0.9
C K=0
D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拟向 865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2,322.21 万股,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42.78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61.12 元/份。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