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因募集资金需要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近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0,469,978.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5,279,425.4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190,552.5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7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建设周期
金额(万元)
1 收购汇川控制 49.00%股权 82,222 82,222 —
2 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 53,700 43,500 2 年
项目
3 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 40,185 35,945 3 年
4 数字化建设项目 25,670 21,380 3 年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30,000 —
合计 231,777 213,047 —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130,469,97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05,190,552.55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将调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保持其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变。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另外,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继续实施。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
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拟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四)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核查意见。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经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