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进行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进行授予的
议案》。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3 月 31 日为预留授予日,同意向 212 名激励对象授
予 58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20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4 日止。公示期内,1 名激励对象因
不符合公司第五期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文化价值观与贡献要求”,不再符合公司第五期激励对象条件。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股份对
应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621 名激励对象 3,265.6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进行授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212 名激励对象 58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预留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决定本次授予具体情况 如下:
1、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12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58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84%,分配明细如下:
获授 7 折限 获授 9.9 折限 合计获授限制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
人员类别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占 公告日股
量(万股) (万股) (万股) 授予总数的 本总额的
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 194 388 582 100% 0.3384%
员(212 人)
合计 194 388 582 100% 0.3384%
3、授予价格: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分别为 60.43 元/股(公平
市场价格的 70%)、85.46 元/股(公平市场价格的 99%)。
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平市场价格确定方式:公平市场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 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4、时间安排
各年度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5%;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0%;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 标准系数
A
B+ K=1
B
B- k=0.8
C
K=0
D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授出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情况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每股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582 4,884.92 2,381.40 1,709.72 671.68 122.12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