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75.70万份,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7%;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为468名;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公司已于2019年3月13日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
4、期权简称:汇川JLC3;期权代码:036345。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完成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9年1月25日;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77人,包括公司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38.70万份。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前述人员原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63万份,因此,本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77名变更为468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838.70万份变更为1,775.70万份。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授予总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
1,775.70 100% 1.07%
(业务)人员(468人)
合计(468人) 1,775.70 100% 1.07%
说明: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外,其他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事项,与公司已披露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5.15元;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行权时间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行权期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行权期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10,414.53万元,即以2017年净利
第一个行权期
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0%;
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20,617.66万元,即以2017年净利
第二个行权期
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29,895.94万元,即以2017年净利
第三个行权期
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按照净利润值计算得出,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 定义 比例 标准系数
A 卓越 10%
B+ 优秀 40% K=1
B 良好
45%
B- 正常 K=0.8
C 待改进 <5% K=0
D 淘汰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
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披露后,由于2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1名激励对象拟放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和审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将前述3名激励对象更换为其他3名符合本次股权激励条件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19年1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477名激励对象1,838.7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9年1月25日,行权价格为每股15.1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年3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办理完成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468名激励对象1,775.7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由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对前述人员原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63万份不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汇川JLC3;
2、期权代码:036345;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3月13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