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刘国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披露
了《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监事刘国
伟先生拟于2018年1月25日-2018年7月2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止,刘国伟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53,277,627股。
2、股东持股情况
减持预披露时持股 目前持股
姓名 职务 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刘国伟监事合计持有股份 53,277,627 3.2 53,277,627 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319,407 0.8 13,319,407 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958,220 2.4 39,958,220 2.4
二、相关说明
1、刘国伟先生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
2、截止本公告日,刘国伟先生不存在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刘国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函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