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53,641,490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635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17年1月20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完成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1)以2016年12月6日为授予日,向安百军等65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以2016年12月28日为授予日,向姜勇、刘迎新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77元/股
3、本次激励计划拟进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52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20,000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0股,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8,510股;公司对上述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8,510股不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6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3,641,490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及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前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李俊田 董事、副总裁 50 0.93% 0.03%
宋君恩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 50 0.93% 0.03%
秘书
唐柱学 董事、副总裁 50 0.93% 0.03%
杨春禄 董事 40 0.75% 0.02%
刘宇川 董事 35 0.65% 0.02%
姜勇 副总裁 55 1.03% 0.03%
邵海波 副总裁 50 0.93% 0.03%
刘迎新 财务总监 35 0.65%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999.149 93.20% 3.11%
人员(627人)
合计 5364.149 100% 3.33%
注:上表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除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17名激励对象外,其他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及公司内网公示的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4、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解锁时间安排: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5%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四次解除限售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 定义 比例 考评分数 标准系数(K)
A 卓越 10% 大于90分
B+ 优秀 40% 85-90分 K=1
B 良好 80-85分
正常 45% 70-80分 K=0.9
B-
正常 60-70分 K=0.8
C 待改进 50-60分
淘汰 <5% 小于50分 K=0
D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K)。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1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月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自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安百军等63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53,641,490.00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524,077,357.30元,其中:增加股本53,641,49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70,435,867.3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月2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2,839,310 21.30 53,641,490 396,480,800 23.84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5,455,699 0.34 53,641,490 59,097,189 3.55
04高管锁定股 337,383,611 20.96 - 337,383,611 20.2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6,562,341 78.70 - 1,266,562,341 76.16
三、股份总数 1,609,401,651 100 53,641,490 1,663,043,141 100
说明: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6年12月1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相比公司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股份总数增加5,877,598股,增加原因如下: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 11月 30 日期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行权5,877,598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授予登记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