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4-00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1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
票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100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公司17名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1月16日,行权价格为
62.40元。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
件购买1股汇川技术股票的权利,拟授予1332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
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8,880万股的3.43%。
本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分两次授予给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1232万份,预
留100万份,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授权期权总数占目前总股本的
人员类别 权份数(万份) 的比例 比例
1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 1232 92.49% 3.1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预留股份数量 100 7.51% 0.26%
合计 1332 100% 3.43%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四年。当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
授予条件时,公司可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
比例分3期行权。主要行权条件: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2015年净利
润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3.00%、14.98%、16.63%;2013-2015年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1.40%、11.80%、12.60%。
100万份预留期权的授权日在首次授权日至首次授权日之后12个月内。该
部分预留期权各行权期及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安排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该部分预留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50%
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该部分预留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50%
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期权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
核合格。
2、公司业绩条件: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2015年净利润年复合增
长率分别不低于14.98%、16.63%;2014-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
于11.80%、12.60%。
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2年11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
2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汇川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无异议。2013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1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
事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1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227名激励对
象1252万份股票期权,首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3年1月31日,行权价格
为每股21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
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完成了首次授予涉及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