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通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股份")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489,20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之后的总股本 1,007,559,123 股,下同)的 6.90%。本次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天通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天通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低于 5%,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拟减持期
间为:自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流通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23 日)起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通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天力”)出具的《关于本次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及继续减持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天通股份本次
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天通股份前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天通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天力新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2020 年 11 月 12 日 14.95 140,000 0.01%
天通股份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5.14 80,000 0.01%
交易
2020 年 12 月 7 日 15.08 2,906,705 0.29%
合计 15.08 3,126,705 0.31%
注:1、天通股份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且已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天通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宁东方天力创新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天力”)累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10,075,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9,489,205 6.90% 66,362,500 6.59%
其中:无限售 69,489,205 6.90% 66,362,500 6.59%
天通股份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通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东方天力合计持有公司 73,311,456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28%。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未违反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于新的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天通股份 66,362,500 6.59%
东方天力 6,948,956 0.69% 流通股
合计 73,311,456 7.28%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实际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票来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天通股份及一致行动人东方天力拟合计减持不超过73,311,456 股,即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7.28%。其中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天通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低于 5%,且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亚光科技总股本的 5%。(若减持期间亚光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天通股份及一致行动人东方天力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或限制性条件;天通股份及一致行动人东方天力将分别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天通股份及一致行动人东方天力此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天通股份及一致行动人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情形,且不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天通股份及一致行动人东方天力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本次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届满及继续减持的告知函》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