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2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5 日收到股东江苏华泰瑞
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瑞联”)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华泰瑞联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江苏华泰瑞 2019 年 7 月 5 日 9.11 2,100,100.00 0.2084
联并购基金 集中
(有限合 竞价 2019 年 7 月 8 日 9.15 2,099,900.00 0.2084
伙) 交易
2019年7月10日 9.03 5,870,000.00 0.5826
合计 - - 10,070,000.00 0.9994
注:华泰瑞联持有本公司股份为通过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江苏华泰 合计持有股 36,864,000.00 3.66 26,794,000.00 2.66
瑞联并购 份
基金(有 其中:无限 36,864,000.00 3.66 26,794,000.00 2.66
限合伙)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559,794,90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07,630,823 股。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已经实施完成了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
华泰瑞联持有公司股份 36,864,000 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 3.66%),与南京瑞联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泰瑞联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光科技 13.3133%的股份。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持本公司股份 20,4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66%)的股东华泰瑞联计划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的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 20,4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6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因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上述华泰瑞联拟减持股份数量相
应调整为不超过 36,864,000 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 3.66%。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