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2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光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9,794,90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7,630,823股。
2、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559,794,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9,794,90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07,630,82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1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252,626,547.00 45.13% 202,101,237.00 454,727,784.00 45.13%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307,168,355.00 54.87% 245,734,684.00 552,903,039.00 54.87%
条件股份
其中:人民 307,168,355.00 54.87% 245,734,684.00 552,903,039.00 54.87%
币普通股
三、股份总 559,794,902.00 100.00% 447,835,921.00 1,007,630,823.00 100.00%
数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07,630,823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58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绿地中央广场6栋1619
咨询联系人:陈骞
咨询电话:0731-88818888
传真电话:0731-8881682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