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4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周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19年5月20日,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公司股东周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蓉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97%。周蓉仍持有本公司股份28,07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143%。
2、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周蓉出具的《关于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宜通知》,周蓉拟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的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12,764,8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8%,且12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获得公司股份总数的50%。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关于股东减持结果情况
2018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周蓉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1,195,898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
2019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股东周蓉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9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周蓉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周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97%,未达到原计划减持的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元/股)
2018年11月22日 8.87 594500 0.106200
2018年11月23日 8.63 196100 0.035030
集中竞价交 2018年11月27日 8.63 497000 0.088783
周蓉 易 2018年11月28日 8.65 400000 0.071455
2018年11月29日 8.8 10000 0.001786
2018年12月03日 8.72 425000 0.075921
2018年12月04日 8.8 395000 0.0705616
合计 2517600 0.4497361
注: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周蓉 无限售流通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30,587,637 5.4641% 28,070,037 5.014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未完全实施,已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本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拟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持本公司股份28,070,0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143%)的股东周蓉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的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12,764,8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周蓉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周蓉持有公司股份28,070,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14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拟减持共计不超过12,764,801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28%,且12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过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获得公司股份总数的50%。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周蓉曾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以本人持有的亚光电子股份所认购取得的太阳鸟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太阳鸟回购)。但是,若截至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太阳鸟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亚光电子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若本次交易后,本人成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还应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人由于太阳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太阳鸟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截至本公告日,周蓉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周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或限制性条件,不存在违背其承诺或已披露意向的情形,不会违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股东周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周蓉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周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公司股东周蓉出具的《关于减持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宜通知》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