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2:30在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方舟楼三楼太阳岛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总股本559,794,902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5人,所持股份182,331,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7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所持股份179,741,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0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89,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25%。其中中小股东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89,1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25%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跃先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了年度述职报告。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331,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331,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331,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292,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9%;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0,65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30%;反对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8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2,331,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159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31,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331,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9,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6,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2%;反对
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6,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李跃先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86,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6,859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2%;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湖南太阳鸟控股有限公司、李跃先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志怡、李杏红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