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太阳鸟 公告编号:2014-040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
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定为2014年9月4
日,同时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1,045,5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31元,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5月30日披露的《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太阳鸟游艇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太阳鸟游艇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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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3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人数由146名调整为14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319.7万份。
5、201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因原激励对象范德山、向万明、童小珊、吴丹、
宋军阳、李乐、涂进、杨志强、马健成、罗从祥、王球宝、李书凤共12人已离职,不再满足
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注销其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61,000份(调整前),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的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调整前)。因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故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注销其他132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734,000份(调整前),回购注销其他14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一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42,500股(调整前)。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经调整,共计注销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2,039,75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9,625股。同
时,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由15.15元/份调整至7.34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29
元/股调整至3.506元/股,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10,000份调整至1,045,500份。
6、2014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104.55万份预留期权,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9月4日,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31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获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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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经董事会审核,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现确定2014年9
月4日为授予日,同意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104.55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1、本次预留期权授予日为:2014年9月4日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预留股票期权将在
首次授予日后12个月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完成对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