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3 证券简称:太阳鸟 公告编号:2012-032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宝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拟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东宝达游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宝达”)将与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
中心签订总金额为66,450,000.00元人民币的合同(合同收入占公司2011年度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4.33%)。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公司经营情况,兹对
广东宝达与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关于“海关超高速摩托艇项目”(以下简
称“海关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宝达于2012年8月7日对海关项目进行了投标,中标结果于2012年8
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告,广东宝达为“海关超高速摩托艇招标采
购项目”的中标人,标的数量为15艘,中标金额为66,450,000.00元人民币。
到目前为止,广东宝达还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的中标通
知书。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将着手准备合同的签订工作,并预计于2012
年9月份取得上述合同的正式签订本。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合同双方
合同标的 交付时间 合同金额
中标方 采购方
广东宝达游艇 海关总署物资 2013年3月31
超高速摩托艇 6,645万元
制造有限公司 装备采购中心 日前
合计 6,645万元
2、生效时间:预计2012年 9 月份
3、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财政部门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后,向中标方支付
30%的合同款。
(2)船体开工,采购方向财政部门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后,向中标方支付40%
的合同款。
(3)在双方签订项目交接文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为期1年不可撤销的
合同总价的5%质量保证保函后,在15天内支付30%的合同款。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购买方基本情况:
中国海关总署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基本任务是出入境监管、征税、
打私、统计,对外承担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进出口统计、海关稽查、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走私、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
心系海关总署的直属事业单位。
2、海关总署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金额:
年份 金额(元) 占当年收入比重(%)
2009年 15,538,290.54 8.55%
2010年 25,606,837.6 10.50%
2011年 6,375,213.68 1.61%
3、履约能力分析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本次采购的海关超高速摩托艇的资金来源为财
政资金,具备很强的履约能力。
4、购买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合同预计于2013年内全部实现收入,将对公司2013
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履行本合同而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形成依赖。
四、合同签订的风险提示
虽然本公司预计能2012年9月份签署上述合同,但仍有可能因某种原因致
使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不签订上述合同或对合同内容作出修改。在海关总
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向本公司递交上述合同原件之前,合同均不成立。
特此公告。
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8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