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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智飞生物: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4-23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分
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古范球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杭女士,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审核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所出具的报告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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