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4-24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提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4BJAA11B0193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069,868,204.15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入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 2,393,789,7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如本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二、2024 年中期分红提案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中期利润分配时间与形式: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进行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中期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 2 元(含本数),但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利润分配程序: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三、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提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在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说明
1、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完全确定,最终方案以董事会后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次拟定计划范围内制定的具体方案为准。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对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分红提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