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1-1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出
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仁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
告》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当日公司公告《2020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刘保奎先生、章新蓉女士、邓纲先生、袁林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90,366,231.2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01,326,830.1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9.51%。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14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1BJAA110329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1BJAA110329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01,326,830.15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末总股份
1,6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并同意本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15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的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在原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同各家银行实际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并授权公司
总经理办理相关手续,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17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18 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21)。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也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1BJAA110330 号《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上午 10:00 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9
号重庆君豪大饭店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9 号)。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