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3-36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完成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智飞JLC1,期权代码:036092。
一、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审批程序
1、2012年9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智飞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2年9月8日发表了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2012年9月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智飞
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激励对象名
单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修
订形成了《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4、2013年5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
5、2013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
6、2013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
整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119 名
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7、2013年6月6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
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事项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董事会决定股票期
权的首次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19名激励对象348.2万份智飞生物股票期
权。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年6月6日;
2、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119名,具
体情况如下表:
首次获授的股票 占首次授予期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期权份数(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智飞生物董事、
徐艳春 6 1.55% 0.015%
财务总监
宋靖蔚 智飞生物总经理助理 10 2.58% 0.025%
智飞绿竹总经理、
杜 琳 10 2.58% 0.025%
智飞研发中心总经理
王志军 智飞绿竹执行副总经理 10 2.58% 0.025%
智飞绿竹副总经理、
杨世龙 10 2.58% 0.025%
智飞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李万军 智飞龙科马董事长 10 2.58% 0.025%
蒲 江 智飞龙科马总经理 10 2.58% 0.025%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12人 282.2 72.69% 0.71%
预留股份 40 10.00% 0.10%
合 计 388.2 100.00% 0.97%
3、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10元;
4、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为徐艳春,高级管理人员为宋靖蔚,上述
人员在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首次授予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6、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
象可分3次申请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
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可以选择3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
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数量占获授期权数量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