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0-016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212,401,323.8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2019 年
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240,132.3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357,666,447.29 元、减去 2019 年分配 2018 年度现金股利 252,597,608.90 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96,230,029.85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 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需要,现提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87,001,706 股(总股本
388,611,706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6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16,100,511.8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80,129,518.05 元结转以后年度。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票 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文件精神;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需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