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0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北京时间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杨深钦先生、黄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深钦先生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黄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宜
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 231,200 万元人民币,并为不超过 209,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审批授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类型包括:信用、担保、房地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等。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用长沙土地房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期限两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深圳房产抵押,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湖南经纬辉开房产做抵押,授信额度 4,000 万元,期限叁年;其他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方式:母公司为使用信用担保或子公司为其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为其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申请综合授信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澳
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银行天津分行、盛京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支行、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实际贷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可在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宜,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闲置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议案》;
为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土地转让合同》,将位于天津市创新路占地面积为54,374.9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出售。
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23)第 BJV3021 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拟出售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2,430.67万元,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430.67 万元。
本次出售公司闲置土地使用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关联监事白皎龙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