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3-49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122.93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对“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2 号)核准,公司获准采取向社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5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3,762,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838,859.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7,923,641.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TJA102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 款专用。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 20,958.09 20,792.36 16,960.85
器件项目
向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增资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合计 39,958.09 39,792.36 35,960.85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0,792.36 万元,实际建设投入 16,960.85 万元,占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81.57% ,节余募集资金 4,122.93 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 19.83%。
三、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为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中大尺寸智能终端 触控显示器件项目”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本次募投项目的部分需支付费用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 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 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3、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公司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取得了一
定的利息收入。
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自筹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4,122.93 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存款利息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中大尺寸智能终端触控显示器件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经纬辉开本次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保荐人对经纬辉开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