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3-14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董事董树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39,399,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48%)的公司股东、副
董事长董树林先生计划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7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董树林先生的函告,该股东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董树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399,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所得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董树林先生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87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敏感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作出的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1)本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六十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自本交易完成且西藏青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青崖”)于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本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他人转让本人持有的西藏青崖合伙份额,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减少本人持有的西藏青崖合伙份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董树林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董树林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董树林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