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0-111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8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8,317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
本 464,756,611 股的 0.0599%。回购价格为 4.338745 元/股,回购金额合计 120.75
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64,756,611 股变更为 464,478,294
股,注册资本由 464,756,611 元本更为 464,478,294 元。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东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029%,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激励对象名单,同时确定以2018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4日。
4、2019年3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确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227.43万股、授予人数为15人、授予价格为4.20元/股。此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1日。
5、2019年5月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付洪卫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4,98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4.338745元/股。
6、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7,036,000
股调整为 8,902,566 股,实际获受人调整为 168 人,授予价格由 5.61 元/股调整
为 4.338745 元/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
7、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部分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9,720 股,此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
8、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黄跃军等 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278,317 股,回购价格为 4.338745 元/股;其他 160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依照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32,868 股。
9、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将黄跃军等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 278,317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338745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黄跃军等 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第九款“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4.338745
元/股,此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为 278,317 股;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120.75 万元,资金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验资及完成情况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TJA10208 号验资报告,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 464,756,611 股变更为 464,478,294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068,462 33.37% 278,317 154,790,145 33.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688,149 66.63% 309,688,149 66.67%
三、股份总数 464,756,611 100% 278,317 464,478,294 1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公司会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六、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3,237,40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4.999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湖南天易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详见下表: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23,237,400 4.9999% 23,237,400 5.0029%
此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持股比例 5%以上股
东,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