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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7

经纬辉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0-80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2020 年 8 月 13 日、8 月 14 日、8 月 17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司对
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思”)进行投资,投资完成后持有其 10.42%股权,此项投资为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诺思不符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

  3、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电力业务和传统触控显示模组类业务,没有从事相关芯片业务。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8、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9、经电话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股东减持风险,目前公司副总经理 HOO YONG KEONG 持有公司 129.3 万
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605 万股,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500 万股,以上股东未来 3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具体减持股份数量、方式等要素,相关股东将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实施。

  3、公司对诺思进行投资存在以下风险:诺思存在不能持续经营风险;虽然诺思为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存在经营措施不能落实的风险;诺思存在潜在诉讼风险;诺思 74%股权出质,可能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情况,诺思资产(包含本次投资资金)存在被冻结拍卖的风险;从诺思财务数据及资金情况看,其不具备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如果诺思违约,公司会存在投资本金累计 1.274 亿元不能收回的风险;公司未来 6 个月优先期内是否对诺思继续实施 2.25-4.5 亿增资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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