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公告编号:2018-44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4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说明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94,531,78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共计58,906,35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8,412,959.2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94,531,7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88,359,536股。
2、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的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4,531,785股增至301,567,785股。上述事项涉及公告均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权益分派因股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权益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调整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1,567,7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5333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5800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066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533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930005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01,567,78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89,927,296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股于2018年6月20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由公司自行向激励对象支付。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52 董树林
2 01*****454 张国祥
3 01*****949 张秋凤
4 08*****86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 本次变动后
-3- 公积金
转增股本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111,615 45.47 40,173,771 177,285,386 45.4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456,170 54.53 48,185,740 212,641,910 54.53
三、股份总数 301,567,785 100.00 88,359,511 389,927,296 100.00
八、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389,927,296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1435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创新道1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28572578022-28572588-8552
咨询传真:022-28572588-8056
咨询联系人:黄跃军韩贵璐
十、备查文件
1、《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