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经纬电材 证券代码:300120 编号:2013-15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220万股经纬电材股票,占本激励计划
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6,965万股的1.30%。
4、经纬电材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26元/股。授予价格依据本
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经纬电材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6.52元的50%确定,为每股3.26元。
5、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未参加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含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和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
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
算,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
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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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次解锁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次解锁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次解锁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解锁期内,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董事会确定的解
锁期内,就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向公司提交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
书。如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
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
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
销。
7、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
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3年、2014
年、201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60%、75%和90%;(2)在锁定期内,
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
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在解锁期内任何一期的公司业绩考核达不
到上述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在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若公司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而对外收购
相关公司,则该公司在被收购当年以及以后年度为公司带来的净利润不应计算在
考核利润之中。
8、公司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
应的调整、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
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重新报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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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备案无异议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经纬电材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经纬电材承诺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
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1、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无异议、经纬电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